| 市民通过哪些途径可以查询到相关政府信息?市民到哪里可以查到自己感兴趣的政府信息?昨天下午,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,向社会承诺,今后政府将主动向市民提供多类政府信息,市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查询到自己需要的政府信息。对于违反相关规定,一问三不知的政府机关,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。
5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正式施行。根据规定,市政府将主动向社会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为:(一)行政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;(二)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专项规划、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;(三)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;(四)财政预算、决算报告;(五)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、依据、标准;(六)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、标准及实施情况;(七)行政许可的事项、依据、条件、数量、程序、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;(八)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;(九)扶贫、教育、医疗、社会保障、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、措施及其实施情况;(十)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、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;(十一)环境保护、公共卫生、安全生产、食品药品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。(十二)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;(十三)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;(十四)征收或者征用土地、房屋拆迁及其补偿、补助费用的发放、使用情况;(十五)抢险救灾、优抚、救济、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、使用和分配情况。
这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5月1日以后,市民都可以通过中国盐城网站以及设在市档案馆、市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询。
据介绍,如个人、企业向社保机构、税务部门等缴纳了各种保险和税费,如失业保险、养老保险、社会统筹等,特别是有些费用是企业或单位为个人代缴的,无论出于何种目的,个人有权查阅核对。行政机关违反规定,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,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,通过其他组织、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等,将由监察机关、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;情节严重的,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|